毕业季已经过去好几个月
还有一些小伙伴没有找到工作
没有工作经验?
现在可申请洛阳市见习单位见习了!
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洛人社就业〔2014〕5号)精神,通过对各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的考察,河南大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洛阳中科科技园有限公司3家单位为我市2017年第六批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现予以公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洛阳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1720 元。
因此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生活补贴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调整为不低于 2076 元/月。生活补贴金额为每月实际发放金额,即:单位发放金额(市最低工资 * 80%)+政府补贴金额 700 元。
各就业见习单位认真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丰富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注意事项
一. 见习人员报名条件
1、河南省户籍、或毕业于河南省内高校的,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并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实名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二. 见习人员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一式三份;
点击下载报名表:毕业生见习报名表
2、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原件(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只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填写好的报名表,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一式三份),到就业见习单位,参加见习单位面试;
4、经见习单位面试合格,签订《洛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由见习单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开始就业见习。
资格审查地址:新区人力资源大楼B区23号玻璃房
咨询电话:0379-69933860